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申请转专业
考核办法及操作流程
闽商专教字[2008]76号
根据《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特制定学生申请转专业考核办法及转专业操作流程,并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讨论通过。现予公布执行。
1、申请时间:学生在学期中教务处公布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的名额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系提出申请。不接受二年级下学期以上(含二年级下学期)的在校生转专业申请。
2、考核办法:各系必须对提出申请转入本系学习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以书面考核为主,内容以转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知识为主,若以课程形式考核时,该次考核成绩同时作为该课程的课终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3、审批原则:考核成绩合格并且在原专业学习时的公共课成绩全部合格的,根据各专业可接受名额择优批准。一年级上学期的申请者可转入同年级新专业学习;为了保证专业培养质量,一年级下学期以及二年级上学期的申请者必须转入新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4、转专业操作流程: